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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来袭!横琴粤澳加工增值30%以上货物内销零关税

红利来袭!横琴粤澳加工增值30%以上货物内销零关税

2024年1月4日,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开发开放,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24年1月24日,海关总署正式对其发布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办法》。

明确表示,符合条件的相关货物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合作区内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合作区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按规定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目录:

一、政策内容

政策明确,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合作区实施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税收政策。一是为推动“一线”货物高效便捷流动,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税或保税的货物外,符合条件的货物经“一线”进入合作区免税,其他情形的货物予以保税。二是为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化发展,合作区内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合作区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按规定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合作区内免税或保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销售给个人的,以及经“二线”进入内地内销的,按规定征收进口税收。三是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的有关货物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涉及出口关税应税商品的征收出口关税。四是加强监管。加强对重点商品的管理,对走私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切实防范风险。

与合作区现行货物进口税收政策相比,此次政策做出如下调整:一是从“一线”放宽调整为“一线”放开,扩大享受免税或保税政策的主体和货物范围,促进“一线”货物高效便捷流动。二是优化完善“二线”管住政策,在此前政策基础上,增加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鼓励合作区内开展加工制造,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二、关注细节

政策内容显示:

“在合作区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合作区内企业),合作区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定机构,以及在合作区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不含飞机、汽车、船舶及游艇等交通设备)、模具及维修上述商品用的零配件、基建物资(不含室内装饰、装修物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为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化发展,合作区内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合作区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按规定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合作区内免税或保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销售给个人的,以及经‘二线’进入内地内销的,按规定征收进口税收。”

三、综上所述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新颁布的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通过“一线”放开和“二线”管住的策略,旨在促进合作区、澳门与内地间的贸易流动和经济合作。此举不仅放宽了免税或保税政策范围,还鼓励区内加工制造,推动澳门产业多元化。同时,明确税务规定和加工增值免税政策,降低了企业成本,提升了竞争力。然而,新政策也带来监管挑战,需强化风险管理。总体来看,新政策为企业创造了更优惠的营商环境,有助于吸引投资、促进区域经济繁荣,但企业也需积极适应新政策,合理规划业务以最大化商业价值。